赠予之后,谁要上税?

最近,很多朋友咨询关于赠予以后的税务问题。例如:我把房产转移给我太太,以后产生的收入我还用上税?我把股票送给我的孩子之后,我用不用上税呢?我先生的钱也是属于我的,为什么我拿我先生的钱投资,产生的收入却不在我名下报税?

这些问题浓缩起来就是:关于夫妻之间或父母和子女之间的投资产品的所有权转移,到底之后产生的收入应该报在谁的名下?所有权的转移包括赠予的方式和销售的方式。其实税局的归属原则对此有明确的规定。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Angela Hou 映如1.以礼物方式赠予

  • 如果礼物的接收方是配偶:此投资之后产生的收入和资本增值要归属于赠与方,也就是在赠与方上税;
  • 如果礼物的接收方是18岁以下的子女:此投资之后产生的收入归属于赠予方,此投资之后产生的资本增值在子女方上税;
  • 如果礼物的接收方是18岁或以上的子女:此投资之后产生的收入和资本增值全在子女方上税。

2.销售(举个简单的例子,把股票卖给配偶或子女

  • 如果卖给配偶:股票必须以公平市价出售,否则之后产生的收入和资本增值要归属于卖方,也就是在卖方上税;
  • 如果卖给18岁以下的子女:股票必须以公平市价出售,否则股票之后产生的收入归属于卖方,股票之后产生的资本增值在子女方上税;
  • 如果卖给18岁或以上的子女:归属原则不适用。

如果并没有所有权的转移,只是借贷的方式,那归属原则又如何规定呢?下面来一起看看。

3.贷款

  • 如果贷款给配偶,贷款利息需要不低于税局的规定利率,否则投资之后产生的收入和资本增值要归属于借款人;
  • 如果贷款给18岁以下的子女,贷款利息需要不低于税局的规定利率,否则之后产生的收入归属于借款人,产生的资本增值在子女方上税;
  • 如果贷款给18岁或以上的子女:如果贷款主要是为了逃税减税,之后产生的收入归属于借款人,产生的资本增值在子女方上税。当贷款利息不低于税局的规定利率时,归属原则不适用。

Angela Hou 映如税局的这项规定主要用于避免在家庭中收入较高的一方把收入转移给收入较低的一方。如果婚姻破裂,归属原则不再适用。补充一下:在家庭中较高收入的一方可以给较低收入的一方投TFSA,此时归属原则不适用,原因很简单,TFSA的收入不用上税。

通过解读归属原则,文章开头提到的问题迎刃而解。我们都希望降低我们的边际税率,已达到交更少税的目的。但在我们的整体税务规划中,需要注意税局的归属原则。提前规划税务和采用合理的方式避税才是上策。

关于赠予时的税务问题,可以点击:父母把房子以$1卖给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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