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富传承2】与子女联名拥有房产合适吗?
经常遇到客人咨询,是否应该与子女共同联名购买房产,或者是把房产转移成与子女联名方式拥有。这样的做法一定有它的好处,但是它的弊端是什么呢?我们今天就和大家分享一下,与子女联名拥有房产,它的好处和不利之处。
在加拿大当一个房产被多个所有者拥有时,所有权有两种方式:Tenants in common和Joint tenants with the right of survivorship。我们今天在这里探讨的仅限于Joint tenants with the right of survivorship,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联名买房。
当客人来咨询的时候,我经常会问客人,为什么需要与子女联名拥有房产呢?客人就会说,听谁谁谁说的,与子女联名拥有房产以后,转给子女时不需要上税。有些客人说,以后传给子女时比较简单方便。与子女联名拥有房产,以后转给子女时,真的不用上税吗?是否可以达到方便快捷,我们下面会详细分析一下。
与子女联名拥有房产的最重要好处是:
等我们百年归老时,此房产不构成遗产的部分,所以房产不需要上缴遗产认证税,而由子女直接继承。当然,因为这部分房产不构成遗产的部分,资料不会被公开,保护了我们的隐私。大家都知道,加拿大的遗产认证过程冗长,耗时耗力,没个半年一年都搞不完呢。这种方式有效避开了遗产认证的过程。可以方便快捷地实现财富传承。
与子女联名拥有房产的不利之处是什么呢?
1. 税务问题
当我们的自住房,转成与子女联名拥有时,不需要上税。当把我们的投资房,转成与子女共同拥有时,转给子女的部分视同销售,转给子女的那部分产权的增值部分会导致立即上税。
如果房产已经是与子女联名,当我们百年归老时,产权会自动转给子女。此时要不要上税呢?主要要看这个房子对于我们来说是自住房还是投资房。如果是我们的自住房,不需要上税。如果是我们的投资房,我们名下的增值部分需要上税。
2. 失去了控制权
当我们的房产转移成与子女联名拥有,我们失去了对房产的百分之百的话语权。这时关于房产的维修维护,出租,何时卖房等问题,都需要与子女商量。联名之后我们关于这个房产的所有决定都需要子女同意了。
3. 潜在隐患
如果子女在生意上出现破产(有限公司除外),或者子女的婚姻出现破裂,因为子女拥有了房产的部分产权,此房产有可能被生意上的债权人或者子女的另一半追溯。在这种情况下,此房产有可能需要被迫出售。因而失去了财富传承的意义。
所以,在考虑与子女联名拥有房产时,请谨慎行事。尽量平衡优缺点,在保护您的财富安全的前提下,尽量考虑降低费用的一些方式。以后我们还会讨论在保证财富安全的前提下的一些传承方式。请关注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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